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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9(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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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连忙调转枪口就是一枪,好在狼末早有准备,借着托尔甩动手臂的力量跃入驯鹿群中,消失了。

这一触即走的作战方式,让史密斯深感忌惮,要是那只北极狼继续这样消耗他们的体力,甚至在他们身上留下伤口,那他们迟早会因为脱力或失血而倒下。

到了那时就是他们的死期!

“快逃!”史密斯不敢怠慢,加快了向外挪动的脚步。

但被狼末所伤的托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枪法失了准头,好几次都放了空枪,史密斯不得不分神照顾他。

而此刻,狼越他们也到了。

四只北极狼加入战局,他们身形矫健,行动敏捷,即便驯鹿群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却丝毫影响不到他们的行动,反倒成了他们最好的屏障。

史密斯暗骂一声,这是他打的最憋屈的一场战斗,他从未听说北极狼还有这样的战斗方法,难道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手里有猎。枪,才开发出了新的作战方式?

那他们也未免太聪明了吧?

他不敢多想,这个时候任何的一次分心,都有可能夺走他的性命。

然而,在狼群不断的偷袭下,他和托尔的伤口都在增加,长时间的紧张和专注,让他的精神也濒临崩溃。

狼末抓准史密斯的一次失误,将他拽着托尔的手整条扯下!

而托尔也因为这股力量被推搡倒地,狼越怎会放过这么好的一雪前耻的机会,立刻冲上去咬断了他的喉咙。

托尔捂着自己的脖子,血液喷涌而出,不管他怎么堵都是徒劳。

他的喉咙已经不能说话了,只能发出“嗬嗬”的声响,眼神空洞地望向天空,直至眼眸失去了神采。

托尔死了。

“不!”史密斯悲愤欲绝,他的双目赤红,拼着再失去一条胳膊也要开枪射杀狼越。

狼末怒吼一声:“狼越快撤!”

但已经来不及了,子弹已经出膛,不偏不倚地击穿了狼越的腹部。

“混蛋!”狼末扑了上去,死死地咬住史密斯的胳膊。

史密斯自知挣脱无望,他竟然咬住上衣内侧暗藏的匕首刀柄,将匕首叼在嘴里,随后狠狠地将尖端刺向了自己的手臂,头部一甩,将半条手臂都切割下来。

狼末因惯性向后翻滚,而史密斯则趁机挤进驯鹿群,竟然反利用起了驯鹿来遮掩自己的所在。

可恶!

狼末看向奄奄一息的狼越,如果任由狼越躺在这里,很快会被暴动的驯鹿群踩踏而死。

他只能将追捕史密斯的任务交给野戈、灰灰和月月,自己则在他们的帮助下背起狼越,将他带到安全的地方清理伤口。

第47章

狼末背着狼越从驯鹿群的重重包围中闯出, 一路奔跑直到河边,才四肢弯曲,趴伏着将狼越放下。

回望他来时的路, 刺目的鲜红滴滴点点,像是绽放在冥河的曼珠沙华,艳丽却饱含死亡的气息。

鲜血不住地涌出, 狼越的小腹早已被鲜血染红。

狼末想要舔干净狼越的血, 可不论他怎么舔舐,总会有血液往外冒。

“别白费力气了,没用的。”狼越的叫声虚弱不堪,这让听惯了臭弟弟聒噪的狼末颇有些不习惯。

狼末绕着狼越打转,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救助从来都不是北极狼的强项。

狼越勉强笑了笑:“你急什么,没有我不是更好?以, 以后不会再有谁, 觊觎你的狼王之位了。”

“别胡说八道。”狼末哑着声,狼眸更是赤红一片。

狼越不欲和他争辩, 也没有力气多说什么,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好在他已经完成了他的夙愿。

“哥,”狼越第一次这样喊狼末,“我死之后, 你就让大家一起把我吃了吧,我生前没能为狼群做什么,还总是和你作对……”

“别说了, 我不想听!”狼末发出愤怒的低吼, 他不想吃掉狼越, 一点都不想!

野戈和灰灰陆续赶来,看到这一幕都沉默了,蹲坐在一旁准备陪伴狼越走完最后一程。

忽然,狼末想起了之前受伤的时候,小狗曾经给他敷过一种植物,后来伤口愈合的速度特别快。

或许那种植物能救狼越的命!

狼末连忙吩咐野戈、灰灰和月月去找北极罂粟,自己则背起狼越,往小狗的山洞跑去。

他心中隐隐有一个信念,他坚信小狗一定能救狼越,小狗无所不能。

远远的,汪白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他将脑袋伸出山洞探头探脑,现在还不到狼末回来的时间,这么浓郁的血腥味是从哪来的?总不会是哪只动物受了伤,自己往这跑吧?

这种可能性很小,山洞周边充满了北极狼的气味,弱小的动物根本不敢靠近。

血腥味的源头离他越来越近,他也总算看清了对方的身影。

差点没被吓出心脏病。

只见狼末浑身浴血,脚底下甚至踩出了血脚印,但他却不认为这些血是狼哥的,因为在狼末的身上,还有一只生死不知的北极狼!

是狼二那家伙!

汪白连忙钻出山洞,配合狼哥一起把狼越放了下来。

失血过多的狼二奄奄一息,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明显已经到了生死一线的关头。

“汪呜呜!”不准睡,听到没!

狼末也紧跟着发出狼啸,试图唤起狼越的求生意志。

狼越费尽全力也只是让自己的眼皮撩起一道缝隙,他都这么累了,为什么不能让他睡一觉,非要在他耳边吵吵闹闹?

光是打鸡血还不行,汪白眼珠子一转,想起了被他当做床的皮子。

那是驯鹿的皮毛,密不透风,舒适软和,用来当纱布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他之前还用土拨鼠的皮毛给狼群做了,结果天气变热之后,狼群就不爱带了,纷纷把丢到一边,只有狼末还坚持带着。

要是狼越的还在,就可以直接用来当纱布,也不用他把自己的床都拆了。

你自己说说,是不是自己作的?

汪白将自己的床单用犬牙撕扯成长条状,缠绕过狼越的伤口,最后在他的后背处打了个结。

包扎看起来简单,可真要做起来费劲得很,要不是有狼末帮忙把狼越翻过去,光靠他自己,够呛。

好在伤口是包扎上了,血暂时是止住了,但光这样还不行。

他刚刚观察过狼越的伤口,创面很大,伤口边缘有焦裂感,抑制了伤口愈合的速度。

如果不及时缝合,很有可能感染发炎,这对野生动物来说非常致命。

他的目光从半睡半醒的狼越转向了狼末,带上了一丝询问。

狼越的伤口圆润没有外延,伤口是贯穿伤,边缘还被烧焦了,说明造成创伤的凶器速度极其快,和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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