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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胜鼻子一酸,眼眶开始泛红:“你娘走得早,留下咱们爷俩儿相依为命,这儿是乌孙的地盘,不是咱们长安城啊,谁不是小心翼翼讨生活,你这孩子不长进也就算了,还净惹事,你说,你为什么要跟世子打架?”

少夫吸了吸鼻子,边哭边说:“哥哥打我,小哥哥打哥哥……”

刘烨一听,顿时了然:“原来是泥靡打少夫了,所以子卿才看不过去动手的。赵大人,子卿没有故意惹事,他这么做都是为了少夫啊!”

翁归靡跟着劝和:“是啊,赵大人,子卿还这么小,就知道帮助弱小,有这么懂事的孩子,你该高兴才是,哪里还要责怪他呢!”

赵胜将信将疑:“子卿,少夫说的是真的吗?”

赵子卿还在跟他闹别扭,迟迟不肯开口,刘烨柔声相劝:“子卿,你爹打你是怕你犯错,既然这一切都是误会,你就要跟大家说清楚啊!”

“嗯……”赵子卿点点头,“少夫妹妹说的没错,她哥打她,还骂我是汉狗,我很生气就打了他。”

“原来是这样……”赵胜满怀歉意地摸他的头,语气哽咽,“即便如此,你也不能打人啊,以后再遇见这种事,你就把少夫带走,就算别人打你也不要还手,知道了吗?有什么事就来找爹商量,爹不在的话,你还可以找公主,不能自己做决定,知道了吗?”

“爹,我知道了,我知道,以后再也不敢了……”赵子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赵胜看着儿子伤痕累累的脸,终于忍不住流下眼泪:“孩子啊,你就是爹的命,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赵大人……”刘烨在一旁看着心里都不是滋味,拿出丝帕帮赵子卿擦眼泪,“好了,现在没事了,子卿,你带妹妹去敷药好不好,妹妹怕痛,你们一起她就不怕了呢!”

“好,我要和妹妹一起!爹,你别难过,我向你保证,以后听你和公主的话,就算别人打我,我也不会还手的,你就放心上山干活吧,我能照顾好自己!”

赵子卿人虽小,说话却像大人似的,赵胜看他这么听话,早就没气了,不停点头努力笑道:“乖,乖,这才是爹的乖孩子。”

冯嫽和赵胜带着两个孩子敷药去了,刘烨望着翁归靡,心里有话却不知道如何开口,每当她有困难,他总是第一个出现。前世的时候,她就渴望生命中出现一个像他这样的人,关心她,爱护她就够了,她对王子没有幻想,因为她不是公主。

刘烨承认自己的前世很悲催,满腔志向无处施展,还没找到心上人就挂掉了。上天待她不薄,她现在是解忧公主,真正的公主,但她同样不奢望得到王子的爱情。

如果说当初她对翁归靡志在必得是因为历史,那么现在,她是在听从自己真实的心意。

她动了心,她对翁归靡动了心,也许是从见他第一眼起,也许是那朵黄|色蔷薇对她施了咒语,也许是每天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也许……

翁归靡察觉到她不一般的视线,心里又是没来由地慌乱,他抗拒这种感觉,他们之间是不可能的。他有心爱的扶玛,他们下个月就要结为夫妻了,刘烨是军须靡的妻子,他的大嫂。

翁归靡不敢正视她,反射性地想要逃走:“右夫人,少夫翁主昨晚刚到,不如你这几天多陪陪她吧!山上的事有我和赵大人看管,右夫人尽可放心。”

这是翁归靡惯用的疏远口气,刘烨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好啊,那就有劳左贤王和赵大人了。”

翁归靡转身要走,刘烨忽然叫住他:“索朗,谢谢你,谢谢你说服大王,让我照顾少夫。”

翁归靡的双肩微微颤动了下,他顿了顿,淡淡地说:“其实,右夫人最该感谢的是师大人,是他潜移默化说服王兄相信你,让你照顾翁主的,王兄对左夫人不满,估计也是受了师大人的影响。臣弟这么做都是为了翁主,不管大人们心存什么念想,孩子终究是无辜的,希望右夫人将翁主视为己出,也算慰藉细君公主在天之灵。”

刘烨苦笑道:“这是当然,我始终将细君公主当成姐姐,她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就算为了少夫牺牲一切,我也不会犹豫一下。索朗,我想告诉你的是,你大可不必刻意躲着我,你这样生分我心里很难过。”

“我……”翁归靡缓缓转过身,看见刘烨眼中的苦楚,心脏蓦然抽痛,“我,我不是故意,我不知道……”

刘烨强颜欢笑:“好了,你去忙吧,索朗,我这儿有你最爱喝的竹叶茶,随时为你准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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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五四青年节,祝大家时刻保持朝气,保持好心态O(∩_∩)O

第二十三章 扩建赤谷城

乌孙国都赤谷城建于公元前161年,建都伊始乌孙国力有限,无论是规模还是经济发展都远远比不上大汉的长安城。

公元前140年,汉武帝想要联合大月氏攻打匈奴,任命张骞为使者远赴西域打探当地情况,张骞穿越荒漠好不容易来到了大月氏,潜伏了一段时间打听到不少有利情报,后来顺道把康居、大夏和乌孙都转了个遍。

张骞历尽辛苦总算不辱使命,除了危机四伏的匈奴没敢去,整个西域的情况几乎都了解了。由于张骞实在是个人物,即使隐姓埋名也难掩锋芒,藏在黄沙里也照样绽放出金子的光辉,西域诸国的王侯贵族很快就发现了这个能人,都以与他结交为荣,将他奉为座上宾。

没过多久,匈奴就注意到了张骞的存在,虽然还没搞清楚他的底细,但以匈奴的作风,不管是友是敌都要先抓过来再说。孤立无援的张骞哪里是匈奴鹰爪的对手,被俘之后假意奉承借机逃脱,在逃回大汉的路上,又被那群鹰爪擒获,这次他被直接带回匈奴,匈奴单于还给他娶了当地人作妻子。但张骞依然坚持汉族风俗,即使妻子给他生了儿子,也没有动摇他重回大汉的决心。

直到匈奴联合猎骄靡攻打大月氏,张骞才有机会逃出来,回到大汉以后,他将西域的所见所闻原原本本告诉了汉武帝,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张骞提出,西域地域辽阔发展潜力巨大,如果能将中原的先进技术传输过去,促进中原与西域诸国的交往,将汉文化传播开来,势必能为大汉带来难以估计的收益。

大月氏溃败,汉武帝攻打匈奴的计划也就此搁浅,张骞的提议让他重新看到了希望。虽说还料不到收益会有多少,但这个提议确实是可行的。

汉武帝是那种想到就做的人,如果没有这点魄力,他也不会成为中国历史上的千古明君了。于是,汉武帝大笔一挥,不仅给张骞升了官,也成就了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

张骞带领着浩浩荡荡的队伍,再次出使西域,这次出使,张骞掌握了西域诸国地理、物产以及风俗习惯的资料,为后来卫青大获全胜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因着之前与诸国王侯的良好关系,张骞在大宛、康居、大夏、龟兹等国很吃得开,这些西域的小国家长期以来饱受匈奴欺压,他们对国盛民强的大汉心存向往,如果能与大汉结盟倒也是不错的选择。

张骞说服这些小国家并不困难,但他更看重的是惟一能与匈奴抗衡的乌孙。可是,乌孙昆莫猎骄靡念及匈奴单于的恩情,对张骞的示好视而不见,三番几次拒绝大汉使者的求见,始终不肯给张骞机会。

猎骄靡态度坚决,张骞也不是轻易放弃的普通人,他料定猎骄靡不甘心归顺匈奴,不然当初也不会重新兴建乌孙了。只要是有理想有抱负的君主,都会全心全意致力于国家强盛,不能容忍百姓再受欺压。

匈奴一直是西域的霸主,匈奴各地的奴隶主凶狠残暴,尤其是对周边这些小国家的人民,欺压程度是相当残酷的。

作为一国之君,猎骄靡能保障的只有国都赤谷城而已,其他部落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随时都有被匈奴吞并的可能。猎骄靡心里很清楚,匈奴老单于念着昔日情分不会将他赶尽杀绝,但匈奴王族却对他怨念很深,他日若是老单于过世,恐怕就没人能控制住这种局面了。

乌孙岌岌可危,猎骄靡自然是担忧的,张骞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每次派去使者都以国富民强为主题,让他们轮流给猎骄靡洗脑。

功夫不负有心人,猎骄靡开始松动了,他对百折不挠的张骞产生了兴趣,终于答应跟他见面。

如何劝服猎骄靡,张骞已经想好了上百种方案,关键还是让他看到乌孙强盛的希望,意识到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有资本与人抗争。

猎骄靡与张骞相见恨晚,张骞简直就是他的知己,猎骄靡怕得罪匈奴,不敢明着来,暗地里派使者也去大汉走一趟。

张骞当时已是积劳成疾,为了促成乌孙与大汉联姻,亲自将乌孙的使者带回长安城。乌孙使者受到了极为周到的招待,每天有好酒好菜享用,每晚有仙乐佳人相伴,长安城的繁华给使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都不想回去了。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乌孙使者还是很尽职的,他回到乌孙之后,毫不吝惜溢美之词,将大汉描绘成|人间仙境,强过匈奴百余倍的超级强国。

猎骄靡很是心动,想象着张骞给他描绘的美好蓝图,同时又怕乌孙与大汉联姻的举动激怒了匈奴,惹来杀身之祸。

得知张骞病逝,猎骄靡不禁欷歔,志同道合的知己天人相隔,以后他连个说知心话的朋友都没有了。

就这样,和亲这码事也不提了,直到匈奴对乌孙边境的挑衅逐渐升级,猎骄靡才下定了决心,以良马千匹为聘礼向汉武帝求亲,顺利娶到了多才多艺的细君公主。

从那时起,猎骄靡就一心想着兴盛乌孙扩建赤谷城,但他心愿未了就过世了,细君公主也依照传统改嫁给猎骄靡的孙子军须靡。

军须靡继承祖父的遗愿,广为接受大汉方面的建议,发展农业和纺织,即使屡次遭到长老贵族的抗议,还是顶住压力坚持了下来。也就是在这种局面下,翁归靡站在了军须靡这边,每当有人提出异议,他就代军须靡出面解决。

长此以往,军须靡跟这个堂弟的关系越发密切,翁归靡说的话他也能听得进去,就算是须其格恨翁归靡恨得要死,也不敢对他怎样。

军须靡筹备多年,终于将扩建赤谷城的方案摆到了台面上,长老贵族们觉得他这么做有些操之过急,但这毕竟是先王的遗愿,他们也不好直接干涉。朝中支持与反对的势力各占一半,军须靡为这事头都大了,经常找翁归靡商量,一商量就是整晚。

朝中气氛紧张,须其格再笨也不敢挑这种时候找事,刘烨着实轻松了好一阵子。山上的农业组和桑蚕组进展顺利步入正轨,赵胜也培养了一批骨干分子,刘烨基本上不用每天都去看管了。

现在,她大半部分时间都用来照顾少夫,教她汉语和汉族习俗,也教她琴棋书画,趁着冯嫽不在的时候,还教她说几句简单的英文,用作以后打暗号用。

少夫在刘烨的悉心呵护下成长得很快,比草原上的小孩子更聪明更活泼,她最好的玩伴就是赵胜的儿子赵子卿,两人有事没事就在一起背诗经。

赵子卿是个小才子,据他说五岁的时候就会背诗经了,刘烨不相信,《诗经》收集了三百多篇诗歌,别说是几岁大的孩子,高智商的成年人也未必能全背出来。她刚进宫那会儿,李延年和师中让她唱的那几首曲子,配的就是里面的诗歌,刘烨成天“兮”啊“也”啊的,背的都快吐了。

不过赵子卿这孩子倒不像是吹牛的,什么大雅小雅国风颂,他说起来头头是道,听着比百家讲坛还过瘾。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段谁不会啊,求爱经典嘛!刘烨得意地笑,正准备着给他们讲讲其中的含义,赵子卿就已经转到“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了。

这段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诗经第二篇《葛覃》,说的是女子干完活准备回娘家看望父母的事。刘烨刚要开口为少夫解释喈喈是黄鹂在叫,赵子卿已经开始背下一段了。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置彼周行……”

呃,这是怀念征夫的《卷耳》吧!

“南有樛木,葛藟礨之,乐之君子,福履绥之……”

这是祝人幸福的《樛木》?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

这是……

“朝躋于西,崇朝其雨……”

……

刘烨无语,这小男生也太牛叉了吧,这不是小才子,而是大天才!难道古代的小孩都这么牛叉?是不是随便拉一个回到现代都能上春晚?

赵子卿已经不是在背书了,他拉着少夫的手,两人一边跳舞一边唱曲,那本《诗经》就像是从他肚子里长出来的,想都不想脱口而出。

好吧,她认输了,崇拜一下无数的穿越前辈,你们穿越的时候有没有带笔记本或者iPad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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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防不胜防

须其格安分了,刘烨也清净了,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心情也轻松许多,整个人仿佛都年轻了。

二十三岁的刘烨穿越到十七岁的解忧公主身上,转眼之间又过了三年,加在一起算起来,刘烨也有二十六岁了。

生理年龄有二十六,可她的心理年龄远远不止这个数字,西汉距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这期间发生的事如果都写下来整理成书,几座图书馆都不够放的。当然,现代还有一种东西叫电脑,可以节省很多空间。

但凡穿越,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不能改变历史,不管你穿到哪个朝代,都不能仗着自己通晓历史胡作非为,不然准没好下场,人消失了还算好的,最怕就是活不成死不了,沦为不生不死的宇宙游魂。

那些穿到架空朝代的幸运儿自然没有这种困扰,但作为刘烨,她就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而且要深思熟虑不得马虎。这关乎到她的性命,稍有不慎就会遗恨万年,她可不要做那孤魂野鬼,世世代代没个着落,一阵风就能把她吹散。

刘烨绝对没有篡改历史的勇气,她能做的就是在历史允许的范围内,尽量让自己过得好一些。然而,她现在过得一点儿都不好,没喜欢上那个翁归靡之前,日子过得还算顺畅,她不挑吃,煮熟的就行,也不挑住,遮风挡雨就好,虽然个人卫生问题让她挺纠结的,但总算是适应下来了。

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

她统统都忍了,反正她前世就是宅女一枚,吃饱了睡,睡醒干活,日复一日,生活既单调又乏味,大学时期的几名闺蜜陆续嫁人之后就很少联系,她喜欢的男生不喜欢她,她不喜欢的男生也不喜欢她。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她就是被遗弃的人,除了父母,没人在意她的喜怒哀乐。刘烨习惯了做个被人无视的小透明,几乎修炼到了无欲无求的境界。直到穿越成为解忧公主,她才知道自己内心的渴望,她渴望被人重视,渴望呼风唤雨,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

刘烨对自己说,今生一定要好好地活,活个够本,将前世的遗憾都弥补过来。她有知识也有常识,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照着历史的大纲活下去,一定要活得精彩活得开心。

说,永远比做容易得多,她知道如何瞒过刘义夫妻,如何迎合汉武帝,如何化解须其格的挑衅,但她不知道的是,如何面对心爱的人。

她爱上了翁归靡?她想是的!

只要翁归靡一出现,她就浑身不自在,总想着头发有没有乱,为什么不用蝴蝶缎带扎头,而是随便拿了根乌漆吗黑的布条;脸上有没有黑眼圈,晚上为啥要熬夜弄火枪,不知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么;还有,早上跟人学挤羊奶,身上可能有羊的膻味吧,他讨不讨厌这种味道,万一讨厌可怎么办……

如果哪天她的状态很好,她又像是台上光芒四射的主角,恨不能将自己最好的一面都展现出来,让他知道自己有多美丽有多么好。譬如那段让人酸掉大牙的蔷薇花的故事,事后回想起来刘?br />WWW.ShuBao2.

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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