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婉清的马名叫黑玫瑰,若那时没有玫瑰,请问何以有此名。
再引用原著一段:
小船离听香水榭约莫里许时,阿朱停住了桨,说道:“王姑娘,我家里来了敌人。”王语嫣吃了一惊,道:“什么?来了敌人?你怎知道?是谁?”阿朱道:“是什么敌人,那可不知。不过你闻啊,这般酒气薰天的,定是许多恶客乱搅出来的。”王语嫣和阿碧用力嗅了几下,都嗅不出什么。段誉辨得出的只是少女体香,别的也就与常人无异。
阿朱的鼻子却特别灵敏,说道:“糟啦,糟啦!他们打翻了我的茉莉花露、玫瑰花露,啊哟不好,我的寒梅花露也给他们糟蹋了……”说到后来,几乎要哭出声来。
——出于《天龙八部》原著第十三章《水榭听香指点群豪戏》
所以无论从正史来说,还是从出于忠实原著来说,我书中出现玫瑰都是没错的。
卷首
楔 子
这是一个漆黑不见五指的夜晚,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深夜零点时分,南郊一座七层高的住宅楼中,全楼暗黑,只有最高的第七层上有一阳台处亮着灯火。
这处住宅楼地处南郊,空气要比市区内清新,而且此处阳台又是高处七楼,不怕有人偷盗,所以这阳台是露天的。但见这露天阳台之内,灯火通明,一张竹制躺椅正摆放正中。躺椅之上一人身着短衫长裤躺坐在上面,只是这人手中正拿着一本书举在头顶处观看,书遮着头脸却也看不清楚。不过从侧面的脸宠来看,此人应是一青年男子,看其躺在躺椅上的身形修长匀称,想来站起之后也定是不低的。
坐在躺椅上的这位就是本书的主人公了,姓沈,单名一个醉字,全名沈醉。要说这名字可真是有些怪又让人不由得产生联想呢,第一感觉那就是怪,第二感觉就是这肯定是他老爸喝醉酒后胡乱取的。这个猜测虽不中却也是不远矣,他出生的那日他老爸确实是喝醉酒了。而且喝得是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他老妈在医院里疼得翻来覆去,费了好大艰辛生下的儿子。结果儿子他爸这一天却喝了个大醉,你说气人不气人。所以他老妈一气之下就把儿子取名为沈醉,到他老爸第二天酒醒后再要改,他老妈是坚决不同意。而且动作极快,生完孩子不久就把出生证明给办了,那证明上白纸黑字地写着“沈醉”两个大字。他老爸也没办法,虽说改名也不是不可以,但却是要费一番功夫的。他这个人懒得紧,不愿费这番功夫,便就这样作罢了,而且想了想,觉着儿子叫这名字倒也是不错的,正好是继承了他老子的优良传统。
所以沈醉从小就在他老爸良好的教育之下不负他老爸厚望,继承了他老爸的优良传统,成了像他老爸似的嗜酒之人。他从会跑路起,他老爸就开始培养他喝酒。而他那么小的年纪却也真敢喝,看来果然是继承了他老爸的优秀基因,天赋超人。从此每日不断,到他十五岁那年,酒量已是不下他老爸了,正可谓是“江山代有新人出,一代更比一代强”呀!到他成年之后,酒量已是远超其父,可谓是千杯不醉,万杯不倒,此时长江后浪已是赶超前浪矣。
虽说这嗜酒不是个好习惯,但他从小练出来的这酒量,倒是帮了他许多的大忙。他大学毕业,到处求职,后来进了一家化妆品公司做业务员。他就是靠着他这海量在酒桌上赢得了不少的订单,最终在去年年底时因业绩突出得以让他坐上了公司业务主管的宝座。
沈醉此时正一手拿着书,一手拿着一个钢制的扁平状军用小酒壶,明晃晃的壶身映着灯光显得十分耀眼。再看他手中那本书,却已是翻到最后几页了。此时正好一页看完,他将手中的小酒壶放在右手旁的一张矮凳上空出手来去翻书。此时仔细看那小酒壶,却见及正面上镶刻着一条腾云驾雾活灵活现的金龙。两颗小眼珠黝黑闪亮,像两颗黑色的宝石一般。
但实际上却不止是像,而是真的。那金龙的两颗眼珠乃是用货真价实的两颗黑色宝石镶嵌上去的,而那条金龙的金身却也不止是金色而已,而是全部用黄金镶嵌而成。就是做这小酒壶的主材料也不是普通的不锈精钢,而是昂贵的钛合金制成的。不但重量比钢铁轻,而且比钢铁更加坚硬更加耐磨,也更经得起超高低温的考验。且像铜一样经得起锤击和拉延,而且它还有很强的耐酸碱腐蚀能力,在海中浸泡五年都不会锈蚀,而钢铁在海水中则会腐蚀变质。钛的储藏量在全球资源中虽然不少,但提炼却极为不易,费时费力又费财,所以导致了其价格十分昂贵。可见沈醉手里的这么个小酒壶十分不普通呀,就不说那用做主材料的钛合金,就单说那黄金与两颗宝石的镶嵌就足于让它身份不菲。何况再加上昂贵的钛金属呢,再加上其精细考究做工的加工费,算下来实在不是一笔小钱呀!
而这件小酒壶却不是沈醉买的,乃是他因功升为业务主管的那一天,公司老总为表彰其功劳特地让人订做送他的一件礼物。他曾私下打听过,听说其价值在万元以上。可见他们老总对他也是十分了解加器重的,投其所好送了他这么一件精制的小酒壶。沈醉对这只酒壶也甚是喜爱,而且还起了个名字,叫做“金龙壶”。每日里是爱不释手,贴身携带,里面也尽装一些名贵的好酒,而今天这里面装的乃是他今天从他老爸那里偷装回来的国酒茅台。
今天是周末休息日,他也放假在家,中午回家与其爸妈团聚吃饭。吃完饭不久便见他老爸的酒柜里放着这么一瓶茅台酒,当时心里那个馋呀!然后他趁其老爸到厨房帮老妈的忙不注意之际,便先把酒壶中原先装着的酒一口气喝完,然后溜到酒柜前,打开柜子就把那半瓶茅台倒在了他这金龙壶里。
此时正是盛夏时分,沈醉躺在清凉的躺椅上面,吹着半夜三更的清凉晚风。一边看着喜爱的武侠,一边不时尝饮一口略经冰镇过后的茅台美酒。这种享受真是赛过活神仙,怎一个爽字了得呀!
他手中看的这本书乃是武侠界泰山北斗金庸大侠的颠峰之作《天龙八部》,他从上初中时就开始迷上了武侠,但金庸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十四部书他却是没看过多少。主要是金庸的作品太让人所熟知,推广的太普及了,好多部都被拍成了电视剧,而且还有好几个版本。电视剧哪个版本的他都看过几遍,所以便不想看书了。倒是没拍成电视剧的那几部去看过,《连城决》这本以前一向受冷落的书,最近却也被拍成电视剧了。还有一部《侠客行》,近来也紧随《连城决》其后被改编拍了。只有最后剩下的《鸳鸯刀》与《白马笑西风》两部,却是没有的。
最近又新拍了一个版本的《天龙八部》,各大电视台都正在热播。他是每晚必看,但却发现这一版与他以前看过的那一版有些出入,所以就一时兴起想看一看原著到底是如何。这一看原著才发现好多地方都被电视剧给改编了,不过倒是新拍的这一版与原著更加接近,也更加尊重原著,没有乱加篡改。
最后一页终于看完了,沈醉又喝了一口茅台美酒,合上书起身舒了个懒腰。就在这时,突然夜空中一道粗壮的霹雳闪过,漆黑的夜空似被那条闪电撕裂了一般。大地也被照得闪了一下光明,连旁边阳台上的灯也闪了一闪。然后就是滚滚而来的震耳雷声响起,把沈醉给吓了一大跳。正准备要进屋去躲一躲即将可能到来的雷暴雨时,突然间一道粗壮闪电从空而降,无巧不巧,极其准确地击中了正要动身返屋的沈醉。
沈醉一见那闪电奔己而来,便心道:完了,老爸老妈呀儿子……念头还未想完他即没有了知觉。在念头最后消失的那一刹那,他却还来得及在心中咒了一声“倒霉!”
只见那条粗壮的闪电一击中沈醉的身子,他便像是电视上演的被高压电电到的人一般,被电得浑身骨骼毕现。左手中还拿着的那本《天龙八部》也在那一瞬间被闪电强大的力量给击成了粉尘,但那粉尘却没有飘散开来,而是被电光吸附到了沈醉的身上。但在这样强大的电流下,他右手中的那个金龙壶却是丝毫没有损伤,只是产生了异像,正在不断地绽放着强烈的光芒。从内而外,光芒强烈耀眼,好像这只小酒壶把那强大的电力都吸引到了它身上一般。果然不愧是钛金属制品呀,在如此的高压电流之下竟也毫无损伤。
而此时的沈醉也像他这只小酒壶一样,身上也在不断地放射着光芒。阳台上的那口灯也早已在电流击下的那一瞬间碎裂,不但是这只灯,就是沈醉家里所有的电器也都不能幸免,甚至于整个大楼内所有居民家中的电器都已被强大的电流给损坏。只不过是离得远的较轻,离得近的重而已。
沈醉与他的金龙壶身上的异像持续了约有四分钟左右,那周围强烈放射的光芒竟突然开始内缩。而且速度极快,几乎是一瞬间的速度就已缩成了一个小点儿。然后这小点儿在漆黑的夜空中“突”地一闪,便已完全消失。
一切都又恢复了平静,天空中的闪电也没有了,夜还是这样地黑这样地静。
正文
第一章 初识段誉
当沈醉再次恢复知觉的时候,他首先感到的便是自己的胸口有一大片凉凉的。然后脑袋才慢慢恢复了神识,感觉有些昏沉沉的。随即便慢慢张开了眼,一张眼他便去瞧胸口那片凉凉的是什么东西。这一瞧不禁大惊失色,原来他此时正躺在地上,拿着金龙酒壶的右手不知道怎么地搭在了胸口上。酒壶正平贴着胸口,而那酒壶的盖子却是敞开着的,此时壶里面正有酒不断地从那壶口处往处流出。难怪胸口处一片凉凉的,原来竟是壶里的酒洒了出来。
但他此时却是没先想他胸口是因为这酒才感觉凉凉的一大片,而是连忙扶正壶身,然后腰间一挺一下子坐了起来,看着胸口处那滩酒渍脸上满是心疼之色,嘴里不住地叫着“浪费浪费,真是浪费呀,这可是国酒茅台呀,竟然洒了这么一大片!浪费呀……!”
他不住地摇头惋惜,又担心着壶里的酒没剩下多少,拿了酒壶摇晃了起来。摇了几摇,却是没有听见什么声响,更是满脸的心疼。然后又对着壶口往里瞧了瞧,但瞧了半天却也没瞧见什么,只见着里面暗蒙蒙的瞧不清楚。便又倾过瓶身往下倾倒,这一倒里面的酒却是立马流了出来,而且那股酒柱跟壶口还是一般粗细,流速也甚急,看样子里面应该是还有不少的。
“哎呀,浪费浪费!”他一见那壶里的酒流了出来,连忙收住了倾过的壶身,然后俯头下去,张着嘴去接倒出来的那股酒。他的动作虽快,但那股酒的自由落体速度更快,他也只来得及截着尾巴咂巴了一口,剩下的也就只有洒在地下浪费掉了。他脸上又露出大为惋惜之色,不过好在瓶里的酒看起来还留着不少,倒也让他心安了许多。拿过酒壶凑在嘴上,大喝了一口,他这才吐出一口气,拧上了壶盖。这壶盖跟壶嘴的底部处有一截细链子相连接着,因此并未掉弃,这个设计其实也就是为防着一时不小心把壶盖给遗落掉的。
心疼完了酒他马上就想起了自己昨晚在阳台上看书,一不小心被一道闪电给击中了。后来的事情就已不记得了,醒来就到了这里。转眼打量了一下周围的景物,发现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小林子里的空地处。林子里的树木并不是很多,显得很稀疏,树与树之间的空隙都挺大,不过每棵树看样子都不小,又高又大。因此这林子里的树虽不多且又稀疏,但因为树木高大,枝叶繁茂,把头顶的天空都遮住了,阳光却也透不进来多少。
回忆着昨晚的经历,他心想按说被那么大的一道闪电给劈了,自己早就该死了十七、八次都不止了。但现下却是没事,低头又打量了一下自己,手脚完好,没有成为残疾,除了身上的衣服多好焦黑还冒着淡淡的烟外,可以说本身是没有受丝毫损伤的,连块儿皮都没擦破。这可就有些怪了,他伸手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很疼,确定不是在做梦。或者是自己已经死了,这里是阴曹地府,不过按着许多书中描述的阴曹地府却绝不是眼前这番样子的,况且他也不信什么鬼神。
这两种可能基本上已经是排除了,他又想了想,觉着就只剩最后一种了。那就是自己很不幸地被闪电击中,然后很幸运地因这次雷击事件而穿梭时空到了异世界或是直接给劈回了古代或未来。
这种书他以前看过不少,书中的主角因为各种意外而到了一个异世界或是过去未来。然后主角的好运就开始了,美女、金钱、地位,一个个的接踵而来。哈哈,如果真是这样,那自己就真的是走运了。不过就是跟自己爹妈两界相隔,而且还很可能再也回不去,有点想念,他们见不着自己,也会伤心难过。不过时间久了就会好了,不是有一句话就叫做“时间是最好的灵药”吗!他只有在心里暗道句“老爸老妈呀,恕儿子不孝,不能侍奉您二老身前了!”
既然一切都已发生,事实已不可改变,那就还是先应付眼前吧。首先的第一点就是得确定这里是什么地方,自己是什么情况,是被劈到了异世界还是被劈到了过去或未来。又转眼打量了一下周围的景物,他用手撑着地站起身来。然后走了两步,蹦跳了两下,确定了自己无事且身体完好无损。确定之后,他这才离开原地仔细去打量旁边的树木花草及景物。他这一站起来走开,就见他原先躺着的那块儿地上湿着了一大片,那位置正好在原先躺下时胸口处的地方。看样子应是他酒壶里的酒洒出来浇了他胸口处的一大片,又从胸口流到了地上,浸湿了这块儿土地。看这块儿湿地的样子却是有一个小脸盆那么大小,以他那巴掌大的酒壶的容量来看。要浸湿这么大一块儿地,那酒壶里的酒应该是早就流光了。但事实却是没有,而且看样子还存有不少。这件事可就奇怪至极了,可惜沈醉却完全没有留意到。
他此时已来到几棵树前仔细打量,发现有不少都是以前见过且认识的。按照这一点证明,那就应该可以断定这里应该还是在地球,剩下的就是回到过去或者未来了。不过也不能完全确定,因为也有可能异世界的树木跟地球有相同的,这点是不能够完全排除的,所以他也只是初步排除,还需作进一步的证明。最好的办法那就是找个人来问问清楚了,他把四周的视线所及处都观望了一下,看看哪方有人。转了一圈,不但人影儿没瞧见,连个鬼影也没瞧见。他决定先走出这片林子再说,出了林子再找人家也好找不是。正在他准备随便挑个方向就往外走时,突然听到一阵“江昂、江昂”的叫声,听声音很像是牛叫。他心下一喜,心道有牛的地方应该就会有人家的。所以又仔细地分辨了下声音的来源,然后便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
声音有些断断续续,不过好在一直都响着,终是没让他断了这个方位。越走越近,等到上一阵叫声就在耳边不远处时,这叫声却是停了。声音虽停了,但目的地却已到了。转过一株树后,他看见了一个身穿青色衣衫的年青男子像自己刚才一样正躺在地上,嘴巴眼睛都睁得大大的,眼中满是懊悔与不甘之色。看这人的衣着发饰,却是一身古人的装扮,此时他心中已能确定自己是来到古代了。随即他转眼看向了那青衫人的脸宠,这一看虽说不打紧,可这一看却是又让他心里小小地惊了一下。
只见这青衫男子不过二十左右,眉目清雅,容貌俊美。此时虽是躺倒在地,眼睛嘴巴大张,且身上的一件青衫也是破破烂烂,脸也有些脏,但却也掩不住他那一股俊秀儒雅之气。沈醉心里这一惊不是为别的,就是为这男子生了一张太过俊美的脸。他平常就觉着自己已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材,且有一米七八的个子又经常锻炼,算是身材高大威猛了。也是自认帅哥加猛男了,平常走街上也招引过不少小女生的回头率。但今日一见眼前的这男子,心里却是大大地嫉妒了起来,只因这家伙比他长得帅。其实他的相貌确实是如他自己所说,相貌堂堂,一表人材,外加高大威猛。确实是帅哥一名,不过与眼前的这男子比起来也确实是差了那么几分的。但两人却是不同类型的,眼前这男子是儒雅俊秀型的,而他却可以算是一个精明干练的成熟型的,身上也没有那种儒雅气,有的怕也只是酒气。不过因他常年喝酒,却也是深得酒中三昧,有那么一种无所在乎放任洒脱的气质,两者相结合之下也可以说是他独特的个人魅力了。
就在他这里心中还在嫉妒着眼前这躺在地上的俊美男子时,突然又听“江昂江昂”的叫声传来,此时声音更是近在耳边。他这才转了念头,转眼去搜寻这声音的来源处。找了两圈,他才在那青衫男子的身旁不远处瞧见一只血红色的小蛤蟆,长不及两寸,全身殷红胜血,唯独眼睛却是金色的,而且瞧着还闪闪发光。看模样倒也挺可爱漂亮的,虽然他以前一直不喜欢见这类东西,不过眼前这只却是个例外。
此时又听“江昂江昂”的两声鸣叫传来,他此时正瞧着这只血红色的小蛤蟆。只见它嘴一张,颈下薄皮震动,那响亮似牛的叫声竟是这么个小东西叫出来的,实在是让人想象不到。等等,怎么瞧着这东西有些眼熟,沈醉心里突然闪过了一种熟悉的感觉,但仔细想了想却又把握不到,便又转眼去看这只小蛤蟆。这一瞧又发现这只小蛤蟆的对面还停着一只银灰色的小貂,毛色润滑,十分漂亮可爱。小眼睛嘀溜溜地转着,只是看着它对面的这只小蛤蟆却是有些畏惧之意,小眼睛不断地转着,一副想逃又不敢逃的样子。
沈醉看着这两只小家伙才一眨眼的功夫,突然就看见那只小貂纵身扑起。速度奇快,势若闪电。它快对面那小蛤蟆却也不慢,只见它嘴一张,江昂一声叫,一股淡淡的红雾便迎着那小貂喷去。小貂正跃在空中,无处闪躲,给红雾喷个正着,当即就翻身摔落下来,然后又一扑而上咬住了那小蛤蟆的背心。这小貂咬住了小蛤蟆却是没把它给咬死,反而是自己一翻身仰倒在地,四腿挺了几下,便即一动不动了,看样子是被小蛤蟆那口红雾给喷死了。
沈醉的心里又闪过那种熟悉的感觉,而且这回是极其熟悉,这场景真是太他妈的熟悉了,可他一时之间就是他妈的想不起来在哪儿瞧见过。想了一会儿还是想不出来,他便又目不转睛地仔细瞧着。此时只见那小蛤蟆已跃上了那小貂的尸身,正在它颊上吮吸,吸了左颊一阵儿,又吸右颊,不知在干什么。难道是这家伙一口红雾喷死了小貂,心中不忍,给它来个临终吻别吗?
那小蛤蟆吸完后就从小貂的尸身上跳了下来,又“江昂、江昂”的叫了两声。此时突听旁边草丛中“筱筱”声响,从里边游出一条红黑斑斓的大蜈蚣来,足有七八寸长。那小蛤蟆一见就转身扑了上去,那蜈蚣迅速游动,躲开了它这一扑。小蛤蟆又接连追扑了几下,竟是一下都没扑中,它江昂一声叫,正要张嘴喷射毒雾,那蜈蚣忽地笔直对准了地下那青衫俊美男子的嘴巴游了过去。
那青衫男子眼中露出大惊之色,但不知为何却是一点也动弹不得,连合拢嘴巴也是不能。只有任由那条蜈蚣爬到了他的嘴里去,哪知祸不单行,那小蛤蟆正紧追着这条蜈蚣。那蜈蚣爬到了他嘴里,这小蛤蟆也是纵身一跳,便跳进了他嘴里去他肚中追逐蜈蚣去了。远处树旁的沈醉一看这情景,忍不住地就举手拍打了下自己的额头,同时低骂了自己一声“笨!”
这么熟悉的情景,他竟然到此刻才想起是哪里的,真是笨得够可以的。这场景原来就是他来到这里时的那天晚上刚看完的那本《天龙八部》里的场景,眼前这男子则是段誉。此时尚是开篇不久,段誉遇上木婉清与岳老三后,岳老三要收他为徒,把木婉清抓走以胁迫段誉,段誉在一个山头上被无量剑派的人听灵鹫宫的灵使吩咐把他抓到无量剑之内关押着。段誉在无量剑的囚房内苦练“凌波微步”逃出不久后,在这里遇到了钟灵的闪电貂,想把它抓住了送还给钟灵,谁知被闪电貂反咬了一口,毒发倒地,全身不能动弹分毫。而此时无量山内传说的莽蛄朱蛤也在这个时候出现,用毒雾毒死了闪电貂并吸取了它的毒素。随后一只蜈蚣窜出,莽蛄朱蛤追蜈蚣,蜈蚣跑到了段誉的嘴里,莽蛄朱蛤也跟着跳了进去。段誉因此得一福报,百毒不侵,可惜的是他好长时间都不知道自己有此功能。
唉,想不到呀想不到,想不到自己是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虽然也是古代,可是这书终究是虚构的,不知道眼前的场景是不是虚幻的。沈醉忍不住地又掐了自己一把,终于再次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但是他来到这里做什么呢,能做什么,要做什么?
不过无论自己做什么能做什么或者要做什么,在这天龙的世界里首先的一点那就是得有盖世神功。这可是最起码的保证,要在这里混,没武功那绝对是混不了多久的。学什么呢?想一想天龙中的绝顶神功,北冥神功、凌波微步、六脉神剑、降龙十八掌、小无相功、少林易筋经等等,好像不少。可是能学到什么呢,这不但要有天份,还得有运气呀!就像眼前躺在这里的段誉这小子,运气就特别好,随便摔个崖什么的,就能得部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后来又学了绝顶的六脉神剑。嫉妒呀!
当初看天龙的时候,最羡慕的可就是段誉这小子了,可惜这小子有点儿傻。好好的北冥神功不想练,只勉勉强强地练了一招,而且后来还把那记载神功的卷轴给毁了。想学也学不成了,但就只这一招就能让他成为绝顶高手了。可见这北冥神功多厉害了,吸人内力为己用,自己要学的话最好也是学这个,进展快呀!随便吸上七、八个高手的内力自己就成高手了,最好凌波微步也能够顺便练一练,逃跑保命必备之绝技。万一有哪个打不过的,用此绝技绝对是保命无虞呀,而且这套步法走起来也帅!书中不是有用《洛神赋》里面的句子来形容吗,什么“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忽焉纵体,以遨以嬉”,“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赖轻躯以鹤立,若将飞而未翔”,“体迅飞凫,飘忽若神”,“动无常则,若危若安。进止难期,若往若还”。看天龙的时候他估计段誉这小子之所以能吸引那么多的妹妹,这凌波微步也是有不小的功劳的。
看了看眼前的段誉,他脸上泛起一个邪恶的笑意。哈哈,眼前不就有个机会吗?现在那记载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的卷轴还在段誉身上呢,趁着他现在不能动,先上去把这宝贝从他身上找出来。然后吗?就然后在说了,先找神功要紧!
第二章 凌波微步
段誉被闪电貂咬了之后,毒素发作即全身不能动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只蜈蚣与莽蛄朱蛤任由它们都从自己嘴里钻到了肚子里面。他此时是又后悔又害怕,还有一种哭笑不得的心思。只觉着天下悲惨之事,无过于此了,而滑稽之事,也是莫过于此。那蜈蚣与莽蛄朱蛤进了他肚子后不大刻,他便觉肚中翻滚如沸,痛楚难当,只道自己今日就要命丧此地了。正在这里自怨自艾之际,突然眼角的余光看见一个身材高大,满头乱发朝天炸起,面上似是被烟火熏了一般,黑乎乎的人朝他走了过来。再看这人身上的衣服,也是多处焦黑,有几处还在冒着烟,看样子确实是像刚从大火中逃出来一般。那人脸上虽然乌黑一片,看不清面貌,但是两只眼睛看着他却是在放着光,而且面上还带着一股邪恶且不怀好意的笑容。
这个黑乎乎的人就是沈醉了,但他自己是看不见自己的脸的,因此
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