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做些什么。
他重复着小狗对他做的那些动作,在小狗的胸膛来回舔舐,粗粝的舌头扫过狗狗敏感的胸口,激得汪白发出了“呜呜”的颤音。
第62章
灼热的气息喷涂在狗狗的胸膛上, 汪白感觉自己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茫然地看向身上的狼末,就, 就算狼哥对他很亲近,但这未免也太热情了。
热情到他都有些招架不住。
别闹了别闹了,他还想睡个午觉呢。
这么闹哪还能睡得着?
狼末察觉到了小狗的抗拒, 理智终究占了上风, 恋恋不舍地从小狗的身上下来,趴在小狗的身边,遮住了有所变化的下半身。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但下意识地不想让小狗看见,怕吓着他。
只能紧紧地贴着小狗的皮毛, 以缓解自己的渴望。
目光始终落在小狗身上,不愿一时一刻地离开。
汪白始终没能察觉到狼末的异常, 只当狼哥和他闹着玩, 他蹭蹭狼末的脸颊,该睡觉了, 午安,狼哥。
狼末苦恼地将脑袋搁在小腿上,这一觉怕是睡不着了。
也许是因为小河边的秋风太过撩狗,又或者是河边的空气着实清爽,汪白一觉舒舒服服地睡到了傍晚时分。
天边的火烧云烧尽了夕阳的余晖, 留下大片大片耀眼的橘色,河水潺潺流动,粼粼波光在水面上跳跃, 若是伸爪去抓, 说不定会抓住几只发光的小精灵。
汪白来到河边, 低头喝了点水,默默回忆着从栖息地到这里的路线。
水源是生命的起点,只要记得河流的位置,他们就不至于饿死。
他悠闲地哼哼着不成调的曲子,现在的生活和之前相比简直天差地别,如果可以的话,他倒是希望一直在大兴安岭生活下去,不必再回到极地,去过那艰苦的生活。
只是狼末和狼越肯定不愿意。
再美好的地方也比不上自己的家园,极地才是北极狼的归宿。
萨摩耶叹了口气,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两全其美,能得到片刻的愉悦就已经值得庆贺了,他不应该奢望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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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末来到汪白身边,他喜欢听小狗唱歌,但不知道为什么小狗又不唱了,就连心情都似乎低落不少。
他俯身将耳朵贴在小狗的腹部,想听听小狗是不是饿了。
肚子上突然冒出来一颗狼脑袋,让汪白吓了一跳,等他看清后不解发声:“狼末?”
狼末转头,发现这样不太方便和小狗交流,只好遗憾地将脑袋抽回去,坐直身体:“饿了?我去给你找吃的。”
汪白摇摇头,中午那餐吃得很饱,他现在不是很饿,也不太想动,犯懒。
就这样互相依偎着欣赏大兴安岭的落日,似乎也很不错。
话说回来,这里的落日和极地的落日有很大的区别,不知道狼哥喜欢哪个。
他想问,准备涂鸦的爪子欲画又止,万一狼哥说更喜欢极地的落日怎么办,他这不是纯纯挑起人家的思乡之情吗?
嘶,还好没画。
汪白庆幸于自己的高情商,他舔了舔狼末的脸颊,虽然狼哥大概无法理解他此刻的内心所想,但他想告诉狼哥的是,无论是大兴安岭的日落,还是极地的日落,他都会陪着狼哥一起欣赏。
晚餐依旧是鱼虾和贝壳,离小河这么近,当然要就近取材了。
不过这些海鲜不能多吃,鱼虾中的寄生虫较多,没有经过高温处理天天吃的话,很容易遭受寄生虫感染。
哎呀,差点忘了,他们还要给小狐狸准备吃的!
他们可真是不合格的家长,出来旅游不带小狐狸也就罢了,还忘了给小狐狸准备食物!
汪白赶紧环顾四周,看看有什么能带回去的没有。
营地里虽然有野猪肉当做存粮,但是小狐狸未必敢吃狼哥的存粮,她可能宁可饿着肚子,也不敢触怒狼末,很有作为拖油瓶的自觉。
怪他,只顾着睡觉了,忘了小狐狸还留守在营地,苦苦地等待他们回去。
狼末安抚地舔舐着焦急的汪白,这座森林太过富饶,捕猎对于北极狼而言简直手到擒来。
他很快锁定了一个目标,朝着它飞奔而去。
而后羽毛散落,狼末叼着一只雉鸡凯旋,整个捕猎的过程不超过十秒钟,几乎是眨眼的工夫就将这头野鸡抓到了手。
借着落日的余晖,汪白看清了狼末的猎物。
那是一只环颈雉鸡,脖子上有一条白色颈环,像是戴上了一条项链,因此得名。
环颈雉鸡的羽毛色泽艳丽,满身点缀着黑色斑点,羽毛的底色斑斓,因此也被称为七彩鸡。
尽管它也是大兴安岭的鸡,但它和黑嘴松鸡却没有丝毫可比性,环颈雉鸡并不是国家保护动物,所以他们有口福了。
汪白吸溜一下口水,环颈雉鸡虽然颜值很高,长得花里胡哨的,但它归根结底也是一只鸡,只要是鸡味道就不会差。
馋归馋,这只野鸡是给小狐狸准备的食物,他就算要吃,也得等小狐狸吃完了再说。
回到营地后,汪白还特别做贼心虚地眺望不远处的黑嘴松鸡一家子。
远远的,可以听到黑嘴松鸡的歌声,几乎每一只雄性黑嘴松鸡都会唱歌,而且每到繁殖季,它们在跳舞之前,都会先来一场演唱大赛。
只不过它们的声音听起来并不怎么好听,像极了木棍敲击的声音,因此也被当地人叫做“梆梆鸡”。
黑嘴松鸡和环颈雉鸡同属于鸡形目,彼此勉强能算得上远方亲戚,隔着几百米吃人家的远方亲戚,多少有点不道德。
他还想和黑嘴松鸡们成为好邻居呢。
所以咱得避着点吃。
狐狸最爱吃的就是鸡,哪怕是北极狐也一样。
只是先前在极地的时候没有野鸡,为了适应环境,北极狐便退而求次,改吃其他的动物。
但它们的基因里,一定还留存着对野鸡的执念。
否则小狐狸不可能吃得这么欢,肚子都鼓起来了还在吃!
汪白怕她吃得太多不消化,看看她肚皮都快撑破了,不得不狠心将剩下的环颈雉鸡都吃了,嗝,好饱!
鸡肉不愧是最受欢迎的肉类之一,味道比起下午吃的鱼肉丝毫不差,甚至因为野鸡的运动量大,肉质紧实,味道比他记忆中的鸡肉还要好。
汪白将鸡腿分给了狼末,看着狼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顿时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给得少了。
应该把另外一个鸡腿也留给狼哥的,失策。
吃剩下的鸡骨头,汪白没有去管它,鸡骨头对狗狗而言不容易消化,汪白自认自己的消化能力没有北极狼那么强,就不和鸡骨头硬刚了。
倒是小狐狸,大概是太爱吃鸡了,连鸡骨头都不放过。